评论:

  • 初雯 2小时前 :

    不算很爆款,但不得不说还是有一些惊艳之处,支撑阿姆雷特复仇的根本,是他相信自己的父亲是遭到背叛的英雄,而叔叔是弑父娶母的小人,但整个故事被颠覆在于,他发现自己的认知根本就是错的,这种冲击相比一次复仇要来得多,最终他还是要回去杀死叔叔的理由不再是为过去报仇,而是保护自己的未来。

  • 改茹云 8小时前 :

    又一部沉迷于神话影像氛围而内容空洞乏味的形式之作,这类作品的现代文化价值几近于无。

  • 折宏浚 9小时前 :

    是什么样的勇气让大厂投了这么多钱。。。老土的剧情 #欧美人也不想看王子复仇记

  • 无靖易 1小时前 :

    第一部柯南伯格,跟《钛》是差不多的路子,通过身体的变异与对应的手术来表现外部世界对人类生存施加的压力与人类运用现代逻辑的反抗,身体是一个载体,是内外交流交锋的场域,而身体又就是人类本身,身体的变形变异正说明人类整体或个体被现代社会扭曲,异化,规训,而手术则表现了人类渴望超越摆脱,却因为高度内在其中而不能够的困境。《钛》更多是女性议题,《未来罪行》是更宏观的人类议题

  • 公西若雁 7小时前 :

    艺术电影已经抛弃“做梦”,另投“科幻”新欢了

  • 姜浦泽 5小时前 :

    6,给个及格吧,北欧王国的规模实在是太小了,目测小于东北村委会的行政级别,战士的数量肯定没有一个村的民兵多。

  • 戚嘉祥 7小时前 :

    The Northman延续了Robert Eggers鲜明诡异的个人色彩,强烈且步步为营的原声带,触动信仰的摄影和美术设计,还有无限次惊艳全场的Anya Taylor-Joy,无一不给这魔幻现实史诗加分。

  • 不天韵 1小时前 :

    都能看下去,可看到最后有点受不了跳了一下,结果就结束了。。。2.5

  • 旷海蓝 3小时前 :

    北欧人非常好:1.人在电影中从属于自然,静止的远近拍摄自然,人物的战斗和动作用中景,特写交代角色情感,摄影所传递的力量与神秘感,血腥与虔诚的质感,让人身临其境,美学造诣很高; 2.Amleth从来就没有逃脱过宿命,多神的北欧信仰表现的很恰当,与《绿骑士》中最终选择勇气、直面死亡的高文一样,Amleth选择复仇,即死在战斗中,这样的宿命论剧本除了以强大的视觉和沉稳的节奏来拍,我不知道还能如何拍的更好;3.渡鸦和奥丁,英灵殿和女武神,如果真的相信这些,人确实可以为了杀敌而生存,古老的北欧信仰是迷人的,维京人最后被基督教同化的命运如Amleth的宿命一般无法避免,最终指向毁灭的教义在结尾被拍成了飞升,没有任何信仰的明朝人可能不能理解,这个世界并不是人类说的算的,9世纪的北欧不是,现在也不是。

  • 初凡 7小时前 :

    哈姆雷特的故事多少遍也不会腻,莎士比亚才是永远的神。

  • 定平心 4小时前 :

    电影的节奏很稳,实景、音乐,长镜头和妮可基德曼饰演的王后及其设定都是加分项。故事就是简单的报仇故事,不新鲜,但是这种文化历史的厚重感还是非常吸引人的。在此感谢一下游戏《刺客信条·英灵殿》,所谓北欧神神叨叨的风俗习惯,在玩完游戏以后基本已经了解了,更多的注意力可以放在电影本身而不是纠结他们的文化了。

  • 彤锦 8小时前 :

    把手术和自残视为new sex,充满了性的符号,导演意淫的是有点恶心了。我总是不太能接受男性导演这样的视角·····台词、调度、部分演员的演技让人很出戏。

  • 司寇念露 5小时前 :

    拍摄出色,灯光,构图,都有设计,大量的剪影拍摄,美术设计强。

  • 云静淑 8小时前 :

    讲真,就这样讲神话,还不如拍拍雷神这样的喜剧了。。。

  • 所绮梅 3小时前 :

    就跟大部分独立导演第一次拍大制作一样,风格突出,视听服化道讲究,剧本没意思有佳句无佳章,动作戏稀烂难看至极。

  • 御永宁 7小时前 :

    游走在罪行的边缘,展示身体的艺术

  • 尚以南 1小时前 :

    看上去像一场大型的艺术SM表演,气质比较贴近柯南伯格早期的《裸体午餐》。除了他没有人能拍出来。

  • 屠雪绿 5小时前 :

    今年戛纳zy的头号军,第二部柯南伯格,再一次证明了好概念并不是一部好电影分前提。纵然老爷子脑袋里有多奇葩多夸张的奇想,当他通过影像将其表达出来时,如果只能通过那些人体器官来呈现,演员语言输出难懂的故弄玄虚的概念,而搞不出其他新的惊世骇俗点的想象将其润色的话,那所谓奇想就只是空想了。剧情什么的更是一头雾水,本来就是概念先行了,剧情还藏着掖着来,看完感觉没看一样。那个什么生化高科技实在是太sexy了,那个浑身耳朵的家伙好恶心,蕾老师面前小K显得一愣一愣的,还是嫩了点。

  • 之智宇 8小时前 :

    不算很爆款,但不得不说还是有一些惊艳之处,支撑阿姆雷特复仇的根本,是他相信自己的父亲是遭到背叛的英雄,而叔叔是弑父娶母的小人,但整个故事被颠覆在于,他发现自己的认知根本就是错的,这种冲击相比一次复仇要来得多,最终他还是要回去杀死叔叔的理由不再是为过去报仇,而是保护自己的未来。

  • 旅幼仪 1小时前 :

    “茹毛饮血,蛮荒壮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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