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叔老了,虽然还是动作利索的杀手,但是却得了老年痴呆症,工作效率大打折扣。莫妮卡贝鲁奇看起来更显老,满脸的皱纹,女人确实比男人不抗老,心酸啊!
好在结局没像《守法公民》那样恶心,手刃反派大快人心。你腐蚀法律,我也能钻法律的空子。
以后老连姆演杀手的片子可以直接pass了。
拍摄不错,题材太烂,面对野狗、蝎子、水、太阳等生存问题,主角都演绎出什么是作死,片名应该改成一个傻逼如何成功死在一块金旁边,我甚至都看不完就关掉了,不想被变成看傻逼电影的傻逼
情节还算紧凑,但是打斗戏确实少了不少,莫妮卡贝鲁奇也已经快六十岁了,连姆大叔七十岁了,廉颇老矣之感扑面而来,但是还是很喜欢他的戏。
男主本有机会可以走的,砸下一块金子可以跟那辆路过的车一起走,贪婪的欲望永无止境。他更没有想到一个才认识不到两天的同伙会等他耗死在那里自己再独吞,我都想到了,这点挺不符合逻辑
Liam Neeson+Monica Bellucci+Guy Pearce三个人都给我一种年老的疲惫感。
好在结局没像《守法公民》那样恶心,手刃反派大快人心。你腐蚀法律,我也能钻法律的空子。
这片子把Liam叔虐得可惨,又是老年痴呆,又是良心折磨,又是刑讯逼供的。
一个就要退休的杀手🥷的故事,结尾收的不爽……
开始看的时候觉得是退休人员内卷,看到最后感悟,年龄从不是做什么不做什么的理由,人会老,心不会!
5.0分。一部完全立意先行的电影,看似有悲凉高深的主题,看似是双线叙事非常牛逼,实则从故事到人物,从动作到表演没有一个能立得起来。由于成本所限只能通篇文戏,大量不明所以对故事推进效果甚微的文戏,剩下的就是搞笑的逻辑。马丁·坎贝尔,连姆·尼森,盖·皮尔斯,莫妮卡·贝鲁奇,别再堕落了,也别再拿着磕药的演技演这种剧本了。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该故事讲述两名男子穿越偏远沙漠,偶然发现了他们认为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金块。
虽然大家给的评分不高,但最后的割喉还是大快人心,喜欢墨西哥警察
很多设定的作用并不突出,人物转变和情节推进比较唐突。
这部片里面大叔扮相更老了,居然还患上了老年痴呆健忘症,看的人心疼,英雄迟暮啊,最后死的也比较惨。不过大叔还是一如既往地杀坏蛋,伸张正义,爱看他杀坏蛋。
让就快老年痴呆的杀手连姆去杀小女孩,大叔哦不大爷不干了,反手帮警察把坏蛋都利索的做掉了,就这么简单,但让连姆和莫妮卡这么惨死对得起观众嘛,我好几百个片子没看立马就看这部,结果女神被割喉了,过分。
一个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杀手,对于一份杀手任务确投入了感情。导致洗心革面反杀罪恶集团!
结束的太快了 ,那些收了钱给她庇护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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