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千年前,仙武帝尊率领百万神将打入太古洪荒,却无一人归来,只有一缕真火遗留世间。九千年后,门派废徒叶辰,被赶出宗门,无以为家,机缘巧合之下偶得真火,再踏仙武之路。这是一个神魔仙佛并立的世界,这是一个诸天万域混乱的年代,叶辰的逆天征途,由此开始。
对于糟糕的技术,我觉得7.5分是上线,最反感拖沓冗长,自说自话。
印度之所以能拍出这样的好片子,还是因为本身社会问题太混乱!!!
我依然坚持,为了整个社会和司法秩序,我们必须遵守的是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可能见仁见智,追求和还原真相、绝对的正义也难如登天,因此我们所能保证的底线是程序的正义,程序正义和手段的正当性可最大的限度避免更多损失。如同河流那样,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包括对私刑的容忍和美化是从源头上污染水流。而绝对的「正义」又将和「公正」相区别,更倾向于人们内心的道德判断,但后者却是将个人与社会利益最大化的选择。片中涉及许多社科类议题例如媒体审判、政治歧视以及对人道主义的探讨。影片缺点也有例如全篇情绪铺得太满、刑事拘留嫌犯不必戴手铐等。但退一万步说,在这样一片土地,敢揭露、用某种运动的形式、甚至质疑种姓制度,台词「一个国家的尊严,就等同于它给女性的尊严」「让提出问题的人闭嘴的政治,让指责的人戴上手铐的政治」还是好事
本片三个关键词:阶级歧视、体制谋杀和肮脏政治。问:谁和谁是宿敌?答:百姓和政客。如果这是一部推理小说,那就是社会派法庭推理佳作!本来以为法庭上关于案件细节的逻辑推理大反转就够精彩了,没想到到了最后时刻又反了两重!且关于警长这重反的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不但呼应了前面的伏笔,这人物也更丰满立体了起来。最后一重反的虽然有点刻意,又有点不太现实,但却很好地满足了观众的情绪和心理。历朝历代老百姓都被人当棋子,舆情都被人当武器和工具,这个故事以小见大,从一个点撕开了社会黑暗的一角。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愚弄操纵百姓者必将被这变革的巨浪吞噬。
叙事技法挺拙劣的,宝莱坞式的形式感犹存,并不对胃口。但即便如此,这道直面社会议题的大杂烩已经足以震荡观众的味蕾。其原因,才是当下观众或不是观众的人们,所面临的困境与无力——揭露出这些,是本片对国内观影环境的最大价值。
除了大方面,同时聚焦于个体,升华了警长的人物塑造,在小棋子的身上丰富了心理抉择,增强人性的情感共鸣,呈现出多维度的复杂矛盾,令整部电影充满层次感。
还是印度敢拍,咱们应该也有类似的事件,但绝不会搬到大荧幕上去的。民众、舆论是很容易煽动的,所以咱们的言论管控很严,想让我们知道的我们会知道,不想让我们知道的我们也不会发现。
节奏紧凑,剧情不紊乱,那些觉得乱的人你是一点都没静下来心来看电影。能看到这部电影的优秀之处,所要表达的女性地位、教育制度、民众愤怒、舆论和媒体引导,都在剧中起着一定的作用。再怎么说,起码人家有这样的电影,我们没有。
法律的程序正义,政治操纵媒体,媒体操纵舆论。很敢拍,反转很多,有点<误杀>的感觉。(莎芭真的好美!!李总说是印度颜值天花板了哈哈哈
停在律政片最佳 多了些政治批判也还好 但最后还是免不了印度式复仇的套路的俗
看了这部电影,感觉好多电影都是在狗刨…编剧神绝…
堪称《杰伊·比姆》的姊妹篇,在立意上甚至比其更加深刻,最精彩的是随着剧情推进完成了立场转换和内核蜕变。一起惨案被广泛关注,逍遥法外的凶手引起众怒。看似正义的枪响终结了罪恶,顺应民意皆大欢喜。法庭上的“怒汉”对案件提出了质疑,民意是否能凌驾于法律?当真相水落石出,原来一切都是肮脏的政治游戏,众人都是被操纵的武器。“未知全貌不置可否”对如今的网络时代不过是一纸空文,舆论的浪潮足以席卷所有异议。“媒体的存在是为了报道真相,还是媒体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相?”比起质疑,宣泄情绪要轻松得多。比起思考,随波逐流要容易得多。打破偏见的勇气,好过执行正义的工具。
大 烂 片 不 用 多 说 听 配 乐 ... 非要说也是一言难尽
可以看出想表达的很多就是觉得节奏可以改改,前面铺垫好长最后十几分钟好赶
典型的印度电影,除了跳舞其他元素都在的,各种渲染,可惜我并不感冒。并不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只是太刻意也太没创意了,如副校长当着媒体的面的的讲话有点离谱,为了调动观众的情绪可以理解但有点过了,如警察同时审判四个嫌疑犯也太扯了,如我不太明白印度女人头巾戴了又摘摘了又戴了的区别,只是了解肯定有象征意义,可惜我也没兴趣知道了。
翻转+翻转,指出了很多问题,但感觉都是各种煽动。民众和学生也太好煽动了。
一碗丰盛的麻辣烫,有女性议题,政治议题,媒体议题……警察冲动杀人确实一开始就不可信,果然反转了,律师那么神能弄明白事件全过程也不可信,后面也圆回来了,除了结尾有点理想主义喊口号,前面都很好,政治🟰黑暗,在哪个国家都是一样的,至少印度端出来这么一碗诚意满满的麻辣烫(不输韩国)而且,画面还蛮干净,真的是第一次见到……
为了反转而反转,剧情夸张,音乐夸张,但有一些台词写得不错。
大众的愚昧
如果律师真正辩护的就是那四位嫌犯,就算被害人是“完美”的,就算真实情况确实是四名嫌犯奸杀被害人,只要嫌犯一天没有受到法律的审判,就没有人可以判他们有罪,更不能用私刑。法律应该体恤民众,但更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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