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的妙笔在时空的流转下谱写出一段可歌可泣、跨越古今三代的传奇爱情。
公元前二百多年,秦始皇暴虐无道,民不聊生。方士徐福骗得始皇信任,征召众多童男童女东渡蓬莱寻取长生仙药。曾因搭救秦始皇而被封官赐剑的郎中令蒙天放(张艺谋饰)与应征少女韩冬儿(巩俐饰)一见钟情,偷尝禁果,以欺君之罪被赐死。行刑前,冬儿暗将徐福炼就的长生不老金丹送入蒙天放口中,自己投身窑炉,殉情而死。蒙天放则被泥封为俑,置于皇陵。
20世纪30年代,冬儿转世成为三流影星朱莉莉。剧组前往秦始皇陵附近拍摄电影。莉莉发现自己暗恋的大明星白云飞(于荣光饰)盗掘皇陵的勾当。白云飞为杀人灭口,驾机携莉莉飞入空中。莉莉误将仪表盘打破,随机栽入秦始皇陵,使沉睡地下两千年的蒙天放得以复苏,并与闯入墓中的白云飞等盗墓贼展开搏斗......
依旧是影像盛宴,近年来瓦尔哈拉都快给电影演员占满时,艾格斯来了个莎剧
...无与伦比...如果说有什么是超越性的,可能甚至不是资本主义,而是技术,作为(毒牙的)本体
太可惜没有办法在影院中真正/正确地体验这部片子,是绝对有五星潜力的,艾格斯是少数几位不在乎任何艺术妥协的导演之一,他讲的不是一个现代人眼中的历史故事,而是一个古老的世界中一个现在的故事,构建了一个真正的异世界。
比例的问题,还是别把少例当成常态吧
北欧版王子复仇记。 前面还行,后面索然无味。
是活下去,那反抗组织就是真相,而小黑就是谎言。
剧情俗的掉渣,打斗弱鸡,画面毫无新意,演员全靠吼,期待那么久就看了这…
当我听到男主名的时候觉得就是哈姆雷特,然后事实上也确实是,真的有点困了,这种epic这样拍就不是很聪明,I mean 这得多老套啊?而且北欧viking风,确实挺brutal,savage的,真的,说陪葬就杀了,砍头就砍,挺不舒服的,里面祭天呀神棍呀镜头,就很cult,还有,虽然我喜欢🐶,但是这开头那段通灵我大二哈的镜头着实迷惑,我理解不了,我更理解不了的是他对峙母亲时那段,我真的what the hell???How could u?It doesn't ahhhh。另外这种目睹亲人然后当奴隶一步步复仇夺皇位,hello,Am I watching Gladiator???另外就是裸戏了,不知道是不是裸替,naked金发安雅,她真的挺好看的。但是男主是真的蠢,蠢猪一样,反正两边卧龙凤雏吧
i expected crazier....
大概通篇靠配乐。
这是一部磕了药的电影,体验就像《地狱之刃》一样充满了耳语、仪式、信仰与死亡。
最后一幕柯南伯格说圣女贞德 而我又看到了拉奥孔 只不过是能消化毒液的拉奥孔 对于超越人类肉体的人类而言 痛与不痛 喜悦与悲伤 外在与内在都是混沌而陌生的 (蕾真的性感到流泪 虽说整体观影感受是期待了个寂寞 美学到位却缺少彼此间的连接
和看了预告的预期有距离,和预算不相称,在欧美票房也扑街了。剧情太简单,个别摄影还行。
其实所有游牧民族 部落风情的电影 都是王子复仇记 狮子王 的故事大纲 only the scenes and the leads can make them outstanding unfortunately not this one. Anya looks beautiful but not viking enough.
又想骗我玩英灵殿!感觉血腥程度还好,至少没人要做血鹰……
血脉偾张的北欧野性哈姆雷特。视听效果来说,完全能被铁与血被敲得头昏目眩。就剧本来说,非常的单薄。有种完全舍弃了“文明”方式的表达,以巫蛊、渡鸦跟狼的先祖附魅,以血淋淋的内脏呈现出纯粹原始的信仰跟力量。落幕时,嘶吼跟打斗停止的时候,世界一时都失去了感觉。
更新融合了自己的《感官游戏》《欲望号快车》等多部作品,顺便更换掉了以前纯白演员配置哈哈这应该是导演第一次用黑人吧?……/小K完全没从那套抑郁《斯宾塞》风走出来,话不好好说气不好好吐。令人徒增恼火。/莫滕森的脸和气质在时光催化下,在本片是恰到好处。/蕾雅角色和《法兰西》有一点像,经常在表演表演,有时会特意混淆是否在表演。(小K和蕾雅的丧气和眼袋简直是互相传染。)/都在跟《钛》比,不过钛是前半程炸裂后半程回归到一个很传统内核的故事。二者在我看来本就不同。/吃塑料真的很老。类似于阿凡达反殖民一样。/大设定华丽放飞,但细节和视觉化都不惊艳了。于是只剩哲学讨论,那其实回去看导演八九十年代那几部就够了。/三星半。
哈姆雷特(阿姆雷斯),对白很莎翁味。北欧风景与原始民俗秀。我觉得比评分好看。
愚蠢俗气野蛮再加上宿命论,几乎集齐了所有我讨厌的元素,看得我如坐针毡。又浪费我人生里的两小时。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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