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的时候断续看完的,结尾太墨迹了,确实像林克莱德,前面台词很精彩,导演兼主演有些才华,Joseph长得不像律师,像瑞典足球运动员或者帮派成员。
Larger than life是对梅艳芳最恰当的形容,她身上过早的沧桑感、行走江湖的傲岸,空前绝后,不可模仿。香港的女儿更是香港的女神,她的命运隐伏着此城的命运。电影可称水准之作,色调与画面边框晕影、后期配音化入一片朦胧中的声效,都暗示这只是梦回昨日,而昨日本身则定格于插播的梅艳芳片段,不在戏中。我更喜欢前2/3,剧本编写很细腻,正剧、诙谐小插曲、爱情场面,情调都不错。可惜从避居清迈开始,故事渐趋浮光掠影。新人女主角镇不住临终演唱会的舞台,情有可原,因为连化妆都欠缺说服力;然而一搬进实况片段就马上催泪:掩不住的病容,是艺术家正在用生命作人间绝唱!导演说过拍此片没有野心,目标只是让更多人(重新)认识梅艳芳,这目标相信已达到,凭这一点它就值得尊重和赞赏。
不知道片子的意义是什么,或许是告诫小男生不要轻易爱上老阿姨,尽管你年轻“玩得起”,但是伤心的感受不舒服。当然每一次成长,总在受伤后。
电影本身可能不值得满分,但是梅姐本人太值得。
那时候SARS的口罩是棉的啊无语 你们都放了纪录片 为什么还一群路人戴蓝口罩啊
电影本身一般,但出于对梅姐和哥哥本人的情怀,还是有被狠狠地感动到,从哥哥死了之后就再也忍不住了😭。他们都说,希望若干年后还能有人记得他们。我想说,无论是否见到天上星星,我都会经常想起他们。
男主长得太磕碜了,虽然仓鼠牙符合这个亲和力人设。达妹的故事实力诠释了什么叫即使娶个美女会鸡飞狗跳,但是仍然非美女不娶的男性心理。
有点感同深受 this relationship
I'm drunk, now.
电影的名字就是观后感 一切都刚刚好,即使疼痛难免
近在眼前的人拍到这样大致皆可,人人都伟光正,只想问为什么找了一个软饭男形象扮gorgor?这个形象哪里担得起Leslie这个名字。2003时间轴一到自动爆哭模式。
而纪录片里的梅姐的干瘦、说再见时那一声霸气硬气,一下子把这个女人拉近,高下立现。
两个好的地方:胭脂扣两人穿着戏服说现实的台词,间离感让人不知是哪段戏;阿Ben和女主分手,如果很多地方像这样淡化,剧情也不至于紧绷吧。ps:没想到杨祐宁在这里还不错,一点都不油腻。
人们总习惯将对真实人物的光环与情感,
流水账加叙事能力差扣两星,捏造事实消费张国荣扣两星,一星留给电影名字本身,不能再多了
林家栋说:“慢歌要唱出唏嘘,快歌要唱反叛”
因为淋过雨,所以想为别人也撑把伞,梅艳芳小时候吃过太多苦,所以更懂如何为善。现在太多明星拿慈善公益做人设,反倒丢失了一颗真心。突然想到一直在建小学的古天乐,现在的他,有几分当年梅艳芳的影子。
挺温柔的一部片子,继父、律师未婚夫这种带着阴沉气息的角色也闪耀着温情的人性光芒。
这种电影看到哭成狗当然也跟电影拍得怎么样没啥关系。
90年代看广东队踢甲A,要是临门一脚踢飞,全场3万名球迷会爆发出一声“妖”还是“丢”?这声长长的“妖”或者“丢”就是对这部梅艳芳传记片的最佳注解。感觉导演回归后又在大陆电影学院进行过一番深造。。。嫁给舞台的明星就是要万人爱,激情歌手就是要展现她的恐惧渴望快乐和痛苦,这有什么丢人的呢?又不是要让梅艳芳去做圣女贞德,刻意回避整个90年代反而是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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