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无趣 想有个复杂情节 但是没有成功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很Liam Neilson的电影,为啥不叫《记忆营救》啊?他的片子都和“营救“有关,老年痴呆唤醒杀手的良知,开始寻找救赎,故事还不错
想去挖矿,路遇大金块,两人商量一人留守,一人去找机械,互相的猜忌导致双亡…
老连姆大叔再度出演救赎片,这次是一个老胳膊老腿临近老年痴呆的老杀手的另一种救赎。还行吧。
我的天呐连姆尼森得有70了吧,还是每年都端枪咔咔咔!这片倒也不难看,但也不惊艳,甚至有些平庸。可里面的几场打戏倒还挺好。
区别于大叔之前几部廉价动作片,马丁坎贝尔的冷峻也还在,不过剧本太长太杂了,最后半小时尤其糟糕,片名记忆也没有很好展现,不过大叔和皮尔斯是能看的
整体来说电影的质量3星吧,但前段剧情真的很拖沓…难不成就是为了114分钟的大片感而拉长的? 其实剪个100分钟足矣
当盖皮尔斯看到另一位把重要的事情记在胳膊上的人的时候,做何感想?三颗星,给三个喜欢的人。
全篇只有3个人,但大部分时间是独角戏,不明白到底为什么要留一个人来看金子,这又不会长脚跑了,做好标记一起去找挖掘机不就得了,在贪婪的欲望面前,感觉这脑子都不好使了,光想着发大财,没有荒漠生存经验还要硬留下来,结局也是猜到了,中规中矩可以一看
要啥没啥,taste like shit.
这个片子只讲了一个道理,杀掉坏人就是正义。动手,别逼逼,墨西哥小哥理解的最到位。
老大爷都70+老年痴呆了,还在干杀手而不能退休,看来电影里的杀手都没有好下场,不过富豪女和她儿子被替天行道这种题材还是百看不厌,也诅咒无能的警察和法律吧
叫掘金不如交守金,完全是人为作死,最后螳螂和蝉都有天收
主角的记忆好了,观众的失去了记忆。
区别于大叔之前几部廉价动作片,马丁坎贝尔的冷峻也还在,不过剧本太长太杂了,最后半小时尤其糟糕,片名记忆也没有很好展现,不过大叔和皮尔斯是能看的
连姆老了,莫妮卡也老了。这部比连姆的前几部电影有点进步。从事杀手也好,一个行业干到70岁还要努力工作的,我不知道是敬业呢还是生活的悲哀。
法外灭口。难得大叔最后死了。直接叫记忆营救比较好。毕竟都想不起来了……确实把一些存在的现实讲出来了。有些事情按照流程走的很长甚至最终逍遥法外
就是跟很多营救差不多的片子 杀来杀去 动作戏很老态了 不是很类型片 杀手可以不听雇主的话只做“正义有良心的事情” 然后警察抓不住抓不了的人 杀死说那就自己解决他吧d
如果是男主回去找车,结局会不会一样?人啊,总是克服不了内心的贪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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