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最主要就是歌不太行,出现的所有的歌曲,洗脑程度和感染力传递性比《爱乐之城》《汉密尔顿》以及那些许许多多游客愿意花50刀的经典音乐剧差得远,差得远。故事线也比较老套,有感受到热情,但是方方面面都…cliche
一流作家的二流作品,可以想象当年David Auburn重写本剧时调整故事线的难度,三个主角的视角切换里若隐若现的Sondheim才是整个故事的芯,这个剧是属于Larson的Sunday in the Park with George!一定好好赚钱,然后去finance我表达欲爆炸的朋友们!
就像是回老家拜访老邻居,聊聊天说说话,看看这几年他们过的好不好,那时候还在地上蹒跚学步的小孩有没有长高,家里老人身体是不是还硬朗。。。
哭了。发现时间是以人为标记的,故事里我们总希望时间节点不要来。奶奶是个有故事的人。
音乐剧的流畅被碎片化的倒叙打乱 感觉既享受不到叙事的节奏也享受不到音乐的快乐
故事有够碎碎念的,加菲演得也好卖力,最后资料视频加1星
看了电影1前的10分钟剧集回顾和电影1、2的预告片大概可以迅速捡起剧情。法国的风景让人再次,好想出国旅行度假。婚礼开头葬礼结尾,有喜有悲而唐顿永远如此优雅。520上映真是应景,几乎所有角色都成双成对,没想到在电影里被狗粮喂饱。管家和男主演那段我猜一定有删减。英式口音太好听了。‖NewEra真的很切题。
和Whiplash之间差100个La La Land
近年来为数不多的好歌舞片之一 加菲卖力卖唱 LMM delivers a stellar show (okay I do wonder how much breaking the fourth wall with musical numbers makes this piece less of a film)
好看!加菲的脸没有以前帅了 唱歌还不错(但那个黑人大哥和大露背姐姐一开口就发现天赋差距) 但看得出他很努力营造角色形象 不知道是谁的锅 反正就感觉太注重歌舞所以Jon这个角色不太丰满。但还是喜欢 看到他随时随地拿个小本子出来记录有意思的事物 就想他真的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儿啊!出字幕额时候看到了真的Jon顿时感触良多甚至想哭 才35啊!甚至来不及看一遍自己写的《Rent》 为了这个舞台剧梦想他付出了那么那么那么多的心血 于是就想 就让这个倒计时永远停留在tick tick的倒数中 不要boom不要结束 让他一直寻梦下去吧
如果说Company是30岁群体的情感焦虑,TTB则像要补足他们的职业焦虑——在我看来他们来自于同一类人。必须要赞叹LMM的导演处女秀,把这部作品做音乐电影其实很容易变成煽情MV,但是ONE MAN SHOW式的旁白穿插,起到了一定的调和作用,最终也可以哀而不伤。若说不足可能是前边有点细碎,后半程更流畅情绪也更浓烈,整体有点过盛。加菲和演员们的在线不多吹了,SUNDAY的大合唱很有百老汇重聚的感动。最终最终一定要说每吹Jonathan Larson或者LMM都会感叹桑爷是永远的神,我相信他们所做也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偶像足够伟大,一切成就皆是向光的结果。
用剧作者自己的音乐剧来拍音乐剧传记片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Jonathan的天赋是无可比拟的,他的悲剧为Rent更是蒙上一丝传奇色彩。加菲的表演有功无过,尽管唱功跟专业歌手比还是差了点。影片里能看到不少之后Rent的影子,比如What You Own,La Vie Bohème等等。对Sunday in the Park with George的致敬也很妙,还有很多惊喜客串(林漫威,Hadestown里饰演Hermes的André De Shields,Hamilton饰演大姐二姐的Renée Elise Goldsberry和Phillipa Soo,还有Helen Mirren)。整体而言十分动人,旁边的观众几度都要落泪了。
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电影中的音乐剧部分很精彩,但剧情叙事部分感觉略显乏力,显然想要把电影和音乐剧融在一起并不简单。时钟的滴答声提醒着我们流逝的光阴,也带来了对生活的焦虑,未来的生活难卜,是否还能活下去,是否还能坚持自己的梦想,是否还有机会成功……清醒过来吧,与其浑浑噩噩虚度光阴,不如真真切切活出鲜明的自己,把握住那些值得珍惜的东西,哪怕时光有限,也要在剩余的时间里为自己骄傲。
从In the Height到这部,大概真的跟林曼威无缘了。穷困潦倒不被理解的艺术家故事早已被拍烂,本该突出的社会背景几乎完全就是背景,廉价的绿幕更加让影片的时代感大打折扣。听完伯恩斯坦紧跟着再听这部真的太不够听了
形式会让人产生一种疲倦感。如果不是音乐的忠实爱好者的话,可能看电影会非常吃力。好像就真的是在看音乐剧,但可能大多数观众进来之前不知道是这样的。在音乐叙事和现实叙事来回切换,有些不适应。P.S.加菲那个嘴,他是故意的么。。。
看过rent,见到其中一版mimi的扮演者也有参演这部电影。端了五年盘子,写了最重要的那首歌,花了八年时间准备的presentation获得巨大好评,依然无法出道,所有追梦人的一个缩影。好在伯乐和朋友的鼓励让他继续坚持下去。rent的故事原来是来自他的朋友们,可惜生命停在了剧上映前一夜,好像唐涤生,天妒英才。似乎都是这样敏感、脆弱和感性。
影片高开低走旋律亦然,故事处理着实乏味。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4.5,喬納森衝他吼,你不就放棄了你的夢想嗎?邁克攬住他說,我只是一個平庸的演員,你知道紐約有多少平庸的演員嗎?但你知道喬納森·拉森嗎?只有一個。牢籠還是翅膀,去問那飛鳥吧,恐懼還是愛,寶貝,不要宣之於口吧。原來《吉屋出租》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寫出來的,看到了好多人物的影子,所以弗雷德和他那紅頭髮的女朋友是Collins和Angel的原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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