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述生活在印度的一个英国家族剧团。他们在城镇和乡村间巡回演出莎士比亚的戏剧。透过他们的旅程,观众可看见印度的面貌在不断变化,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印度王公变成了酒店老板,体育运动变得比文化活动更重要,传统剧院被宝莱坞电影所取代。影片改编自Geoffrey Kendal和他女儿Felicity Kendal的游记。
导演:James Ivory《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此情可问天》
获奖:1965年柏林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
印度几乎每一两年就会有一个“爆款”的影片,而且都是不同题材直指人心的那种。电影作为影视化的艺术,应该表现的就是方方面面,并不是说带有敏感和讽刺性的就是好电影,但至少不是单纯一味的主旋律。什么是希望?希望不是表面上的阳光普照,而是在阴暗的地方看到阳光,这才是希望。特定的阳光之下的阴暗面更多的是翻不身的绝望。影片里展现95年印度的某个地区不止是贫穷落后,其制度如今看来更是不可思议的,但是有这样的影片的出现,至少说明印度电影敢说、敢拍、敢放,也正是这样才会有钱德鲁律师这样的英雄人物出现。中国电影的路其实并不长,因为也曾经辉煌过,只是现在有道迈不过的坎。PS:印度电影如果没有歌舞要给个好评,很多歌舞也看个热闹,只有歌没有舞反而不习惯……
杰伊比姆实则是一种为平等而斗争的精神。
韩国和印度的现实题材电影很大程度上是中国观众对于不可说的中国现状的代餐,又是一部某些人看了会气的跳脚“印度人只敢拍却从不改”的作品,印度爱歌舞的风格还是太突出,只是某些人也不想想,自己连拍出来讲出来的权力都没有,输在起跑线上你高贵个什么劲儿?嘲笑韩印只拍不改、日本人只会鞠躬,你怕是很多时候这么点儿安慰也得不到呢
当印度电影严肃起来,拍出了今年最佳法律题影片,竟然还是真实事件改编。
这样的题材,还拍得这么好。真是难得。
把歌舞去掉,再减到90分钟,绝对很燃。总有一些人会站出来发声,这个世界不是这样。冤假错案无非是升职,政绩上的绊脚石。
虽然有些英雄主义,但是很多时候就是需要挺身而出的一个一个倔强之人。
“受害者得不到公正造成的伤害比他们遭受的不公正还要多”
小人物,大历史。为推动社会进步而做出的一点点努力都应该被记录下来。
真人真事省去了故事基础,但是电影拍的不怎么样。有些事是一定要有人去做的,如果都不去做,那么光明就会被黑暗吞噬!
电影本身拍摄手法一般,胜在真实事件改编&社会意义(种姓、阶级、贫富、金钱、权力),演技也不错。
我宣布这电影是我的年度最佳!越往后越精彩简直扣人心弦!律师的正义勇敢聪明是一方面,丈夫已经死了也拒绝要赔偿战斗到底的妇女更是让我感动ToT结尾小女孩的二郎腿真是满满的希望!太好了!哭泣!
警察!
故事本身不错,但电影的节奏,情节转换实在是有问题。
幸好最高法有良心,社会意义大于影片本身质量,但是人家敢拍能拍呀!
人和人的屠杀,人和神的谈判,人和鬼的较量。印度的电影可以改变人心,印度的律师可以改变历史。
男主好有型,律师袍衣角飞扬,神挡杀神的样子仿佛手持天平与利刃的韦驮天。相比之下其他人浮夸的印式表演和抢戏BGM都显得瑕不掩瑜,毕竟民权律师这种职业在我国实属不可被刻画、不可被谈及、甚至不可被需要的。
可以拍得更好,但是这类电影实在太难拍了,因为一个案子背后是无数个不公正的累加,而且层层递进。很容易想到斯坦福监狱实验,但是更深刻的是不公正的本质究竟是什么?面对这个拷问,我们似乎只能寄希望于德性与良心。
不要再叫阿三了,如果他们是,我们就是阿四了
印度这种种姓制度不废除 他们永远无法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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