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猎人》TV动画共有4部,另有3话TV Special,4部分别是《城市猎人》、《城市猎人2》、《城市猎人3》与《城市猎人'91》,皆为读卖电视台与日升动画制作、日本电视系首播。
城市猎人
1987年4月6日-1988年3月28日期间首播,于19:00 - 19:30播放,共51集。
城市猎人2
1988年4月2日-1989年7月1日期间首播,于18:00 - 18:30播放,共63集。
城市猎人3
1989年10月15日 - 1990年1月21日期间首播,于19:00 - 19:30播放,共13集。
城市猎人91
1991年4月28日 - 1991年10月10日期间首播,前10集于19:00 - 19:30播放,后面3集于16:00 - 17:30播放,共13集。
该漫画在正式连载前,作者北条司先后推出了《城市猎人 - XYZ》以及《城市猎人 - 双刃剑》两篇试验性短篇。因受到高度好评而终于在1985年—1991年期间正式长期连载与集英社旗下的《少年Jump周刊》杂志。
1985年-1991年期间在日本播放过4季共140集电视动画。此外还有3部动画电影,3部动画特别篇,以及一部官方真人版电影。
该作品以生动幽默的风格描述一位好色、身怀绝技而又有自身缺点、令人可爱又可恨,自称城市清道夫的冴羽獠(盗版时期港台曾译作:孟波[2];中国大陆曾译作:寒羽良)与他的同伴槙村香所组合的私家侦探事务所的故事。
故事中想要联络城市猎人的方法是在新宿的留言板上写上暗号XYZ,如此一来城市猎人就会跟你连络,传说只帮助美女。
何谓XYZ呢?XYZ是英文字母中的最后三个字母,意味着后面没了,我已经没有退路了的意思。
结尾剧情很有看头,但看完感觉还是被套路了。。感觉系列化,模板化了。。立意很好,前半部创意不足。。
比如特警看到奈娜开枪直接被吓到后退,汗警官完全听从奈娜的指挥就算怕伤到孩子也该有备选方案吧,以及女总理的到来等等有很多不合逻辑的地方,而且剧情太拖拉,一开始有点误杀2的感觉。
题材很棒,通过电影表达强烈主题,尽管PM部分有点不切实际,但不影响值得一看,女主演技出色,这类呼吁保障女性权益的社会题材影片可以更多些。
这剧情不意外,甚至有些狗血,但女主角的演绎和风格处理还是挽回了不少。
属于比较工整的那种冲奖片,各方面的设计都很精心考量。桑德拉布洛克的表演朴实无华,一脸的厌世相很符合角色定位。监狱内监狱外的人没啥区别——对这句台词印象深刻。
“不只换来一场烛光游行”。至于吗?不至于吗?
反转都留在最后了,清晰简单的故事,结合印度国情来看挺有现实意义。男警察的枪有点欧亨利的味儿了。
和前作一样,抛出一道无解题,然后对同一个情绪点进行集中猛攻,这种方法确实是适合颁奖季的。然而芬沙伊德是个执行力过强的导演,滥用对比,每场戏的目的都过于明显,人物状态生硬得不像话。当然这也和原本迷你剧体量的剧本有关,等到电影后半段,情节突然增速,一堆没头没脑的单薄角色接不住情绪戏,故事就彻底陷入胡言乱语了。
复仇剧 女主策划绑架,只为见总理,以自身为视角揭露印度强奸的严重性
该片的节奏更加紧凑,沉浸感更强
How I feels
不希望每一次的进步,都伴随着流血和牺牲,有些东西,可以从一开始就做的很好……当一个诉求被长久忽视,它不会消失,而只会以更汹涌的姿态,卷土重来!
是努力使非洲发生的罪恶能够像在欧洲那样得到制止,还是使欧洲发生的罪恶也像在非洲那样得到姑息?类似于此,是要以绑架案才能搏得强奸案的关注吗?以及所有人保护的孩童,会不会某一天也变成强奸犯?我们有太多为什么与因为来促成动机,但却无法评判对错
电影制作中规中矩,不过能看出来印度电影工业也是进步了,可能跟国内技术能力持平了。
社会底层人的利益却只有等到瞎子看见、聋子听见、哑巴说话才能引起注视,这是多么可悲。(不讨剧情逻辑下这个主题是很想给五星的,尤其最后字幕“观影开始已有8名女性遭到强奸”不寒而栗。但前期铺垫实在太长且俗套没啥逻辑..)
罪犯身份和犯罪前科只是外壳,诺拉的镜头里包裹着更为炎凉的世态:阶层固化本身就注定了这些“蝼蚁之辈”永生打着无法撼动的“原罪”烙印,注定无法被主流社会所接纳或救赎。在这场以命相抵的博弈中,所谓“饶恕”只是美国富人阶层向下投以怜悯一瞥的自我感动,和底层人永远无法实现“生活还要继续”的自我和解。他们带着无法被摘除的标签在夹缝里苟延残喘,左冲右突最后也只是在鬼打墙里撞得头破血流。在一个对人评级愈加脸谱化、扁平化、数据化的系统中,没有时间等他们解释,更没有路径供他们翻盘。那些发生在幼年时惶恐不安的黑色梦魇,如同被演奏出来的阴沉而哀伤的乐章,最终抵达的依然是血脉和基因中早就铺设好的危险命途。
桑德拉老成了这样,岁月不饶人那,还是男的抗老。请看基努里维斯。
这是一部观影后内心起伏的感受大于电影本身的电影。就是说终归它的现实意义是大于电影的。那些逻辑不逻辑的,我也就忽略了。
为什么设定是妹妹,不是女儿?在跟养父母对峙时,女主说,是我把她养大的???????????5岁?????养大????
翻翻网页,有多少男性网民对强奸报以调侃的语气,她也舒服,她们就喜欢被强等等。看看女主的遭遇,这样的事情会直接毁掉一个人的人生,真不是能拿来玩笑的。故事主人翁以自我牺牲来推动立法,舍小我为大家,大有我自横刀向天笑,取留肝胆两昆仑的气魄。连台词都振聋发聩,这个国家的人都习惯装聋作哑,必须得对着他们的耳朵大吼大叫才能引起重视。印度这个国家时常让人鄙夷,但有时也让人肃然起敬。看看人家拍的,再看看我们自己拍的,真是丢了祖先的脸。最后说一句,警察为啥不用红外热成像仪,绝对一击毙命,英雄哪有那么容易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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