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姆大叔继承了杀手莱昂留下的传统底线:No women, no kids,为此跟雇主死磕。正义和记忆的联系实在有点牵强,最后的结尾感觉是实在没法收场了,又不能让观众不爽于是只能来个机械降神。
老戏骨演杀手还是越来越得心印手来。故事还是蛮简单。单枪匹马杀手有点老年痴呆了,但坚持自己原则不杀女孩,因而引发被追杀,和不得不揭露黑幕的过程。
连姆老爹打不动了,但还是那么帅,什么人都能杀,除了小孩,西方世界自欺欺人的道德准则,权力大于一切通行世界呀
让就快老年痴呆的杀手连姆去杀小女孩,大叔哦不大爷不干了,反手帮警察把坏蛋都利索的做掉了,就这么简单,但让连姆和莫妮卡这么惨死对得起观众嘛,我好几百个片子没看立马就看这部,结果女神被割喉了,过分。
疫情底下即使是好莱坞也影响好大,大公司不敢投资太多电影,导致不少昔日独当一面的明星为了生活只能拍摄一些小成本的碟片,这部戏就是其中之一,连姆尼森70高龄也不得不重复拍到烂的动作片,即使自己已经打不动了,剧情乱七八糟,分不清谁才是主角,美丽的莫妮卡也没有发挥,只是坐在办公室指挥的boss,估计一个星期就拍完自己的戏份,一部连及格都没有的电影
看得我莫名其妙,1小时30分钟电影确实短点,如果直接用这种方式来显示人性的贪婪,太直白了吧,中间那个女的我以为是幻觉,没想到是真人,看到最后感觉食之无味,没啥出彩的地方,但也不是特别烂,三分吧。
一个杀手,还会突然无缘无故对一个女孩产生怜悯之心,一点转折点都没,也没描写内心深处的转变,难道杀了几十年人还没杀过小孩,那既然有原则,找他的人会不知道他这几十年不杀小孩,偏要找他多个麻烦。一个随便杀警察的人,会对小孩起怜悯之心,太可笑了。
慨然赴死迎枪火,以暴止恶多无奈。
扎克埃夫隆演技很牛啊,完全没认出来是当年歌舞青春的男主
记忆,公正,人性,钱权,即便直面,也是生死博弈。如果都无人面对或者无需面对,那会成什么样子。真实世界永远比电影里更精彩。无意面对的,只是为了安逸可以去死的众生。
Liam Neeson+Monica Bellucci+Guy Pearce三个人都给我一种年老的疲惫感。
迅速杀掉一人埋了,在金子那做个标记,带着工具回来
末世废土环境下围绕一块金矿的小成本电影,一人守护一人找车运输。结尾早就想到了,换做我早拿着那块金石走了……
我的天呐连姆尼森得有70了吧,还是每年都端枪咔咔咔!这片倒也不难看,但也不惊艳,甚至有些平庸。可里面的几场打戏倒还挺好。
你想表达啥,一个职业杀手到了老了得了老年痴呆后想改邪归正?那么他这前几十年染上的鲜血算什么?番茄酱?
连姆大叔年近七十还这么拼命拍动作戏,可敬!
何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一箭收尾得很干脆。男主智商捉急,非要认准由自己来死守金岩,而且就在跟前看着不挪窝。没读过中华典故大全吃大亏,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之前埋藏了那么久都没人发现,为何就不能两人一起去找挖掘机。男主找到飞机残骸围搭了个遮阳棚,可在沙尘暴面前被摧枯拉朽。途径此处跋涉者,见他根本不会撒谎,称自己收的是破烂,还继续苦等朋友来捎他。当跋涉者窥破他的内心,男主怒抄起铁锹拍死了跋涉者。本以为是脱水,男主出现了幻象,可找上门的另一位跋涉者就是沙漠姐妹花其中的妹妹。被外出寻援的老道,放了鸽子的男主,成为了殉财者,被豺狗叼食而死。导演展现出蛮荒条件下的生存法则和人的贪婪,可故事发展缺少张力和分支,全在预想之内。好在演员的表演足够使人沉浸,化妆效果到位,皮肤的起泡和脱皮极为逼真。
哈,死于不知道怎么节约用水和怎么跟陌生人打交道。也是活该。
70岁的杀手还不能退休行业是多衰败了这是。最近老年片看太多,整个片子都觉得在虐待老人。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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