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团的level up章节。
基本上所有值得称赞的都是原型本尊,最后的友情的珍贵胜过一切
激动的无以复加!这是种狂热的能量!也许也是因为这种能量,摧毁了他除了音乐之外的所有东西…
滴答,滴答……一直以为倒数器要到零了,才醒觉自己还有大把时间;在知道自己原来还有时间后,生命却突然终结。一开始因为电影的神经质而无所适从,抽丝剥茧后,才发现没有比这更完美的音乐剧改编传记和传记改编音乐剧。
靠!终于见到几大柱了!!!结尾看得我全身发麻,赶紧出第二季吧!!!
音乐剧人致敬音乐剧人,本片也改编自拉森的音乐剧自传。节奏和情绪演绎(真人与音乐段落跳接)很有趣,可惜没在大屏幕看,但感觉看现场最合适。印象最深是和女友争吵那场戏。
好想看音乐剧Superbia了。我还挺喜欢此片的音乐的,知道朋友得绝症时那段很动人。
歌舞片连里面的歌都不好听,那就没什么好说了,更何况还有股浓浓的脱节感。
TV版的下部,猎鬼对的各路大神露面了,开始对卖炭翁和他的鬼妹妹公审批斗,就一个主题想弄死丫挺的,卖炭翁还一个劲解释,毛用,应该黑化,直接反出猎鬼队,加入牛逼的十二月鬼,更残暴一些,目的只有一个救妹妹。
又焦虑又治愈,先入为主地认为凡妮莎还是适合歌舞片。
抱着对LMM和乔纳森的痴狂看了这部电影……严苛点来讲,我还是不喜欢加菲的唱腔和唱段,而且我觉得他对乔纳森的演绎浮于表面,导致其看起来就像个焦虑的,笨拙的,自命不凡的艺术家。而事实是,只从片尾的家庭录像带里,你都能看出乔纳森本人那纯真而坚韧的神态
再走一步,再走两步。没有一刻可以浪费
加菲的炫丽独秀!但太过热闹的形式,终究不是我最喜欢的。
3.5。後半段真正意義上擺脫了音樂劇形式的束縛,開始了真正的影視化改編。但此處的「真正」也僅指分鏡層面,畢竟對彼時政治氛圍和社會環境的描摹極為不足,導致本就不多的現實感「折上加折」。雖然以創作者個體視角切入本身並無問題,只是在現在這個年代用小切口談《吉屋出租》,多少有些浪費題材了。
偏日常吧,挺搞笑的倒是,不过总体有点无聊。这后边就接无限列车了,炎柱大哥😭😭😭
优点都是在有效拓展电影边界的部分:这不是一部音乐剧官摄,也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歌舞片,而是一部元-音乐剧-电影,将唱段视觉化就是一个很好地体现电影尤其是歌舞片作为造梦机器的例子,并且“造梦机器”也能很好地与主题结合。但在电影层面是失败的,本片在今天对HIV、LGBT群体话题的讨论…Larson在25年前自己就写出来了《吉屋出租》。最后,既然是改编,如果改成加菲像《阮玲玉》里的张曼玉那样演Larson,那就是真牛逼。
TV版的合集啊……但是再看一遍柱合体也蛮喜欢的
整体OK吧,作为音乐剧缺少记忆点的音乐有点可惜。
不新鲜,不讨喜
形式大于内容,表达方式大于故事本身。中规中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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