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述生活在印度的一个英国家族剧团。他们在城镇和乡村间巡回演出莎士比亚的戏剧。透过他们的旅程,观众可看见印度的面貌在不断变化,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印度王公变成了酒店老板,体育运动变得比文化活动更重要,传统剧院被宝莱坞电影所取代。影片改编自Geoffrey Kendal和他女儿Felicity Kendal的游记。
导演:James Ivory《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此情可问天》
获奖:1965年柏林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
以皮兰德娄的身后骨灰为始发点,巨大的争议与巨大的荣耀都曾聚焦于这位作家身上,回溯那“恐怖、野蛮、挣扎的十年”,藉由魂归大海而达成漫长的告别;未完成的告别则不仅是皮兰德娄遗作——《钉子》化为影片第二部分,更是“To my brother”——保罗·塔维亚尼对哥哥的纪念,两部分的捏合通过一位作家和黑白/彩色的切换达到转承。
A24:视觉垃圾制造工厂,文艺装逼犯的最后庇护所。
灯将灭,方见其棱,其骨,其心。抬头,他就在。
单就电影而言,我只喜欢它的荒诞不经和中世纪欧洲的布景
如幽灵般游荡在历史、小说、旧影与现实的灰烬里,在模糊了的互文中,写一篇悼文。
如果DIVERSITY和ZZZQ就意味着秦始皇得由非我族类来演的话,那我宁可“落后”
骨灰、棺材、坟墓,死亡是主题。沉重的历史缅怀>盖过了这部电影本身。
长诗转电影,兜转了那么久终究要谈最重要的承认问题,这当然能让人摆脱有死,但这里真正达成这重境界终究还是原著,而古董寓言的成长故事一经展开,确实是天生现实又自带浪漫,也貌似只有在这样的维度上,才能古典。
5.5/10
喜欢《鬼魅浮生》的我第一时间买了这部,结果只好承认看得比较懵,经过长评的辅助才知道原来是亚瑟王后续故事,还是我们托尔金老师一手推广的,不过视听语言和导演前作一样很特别很有味道,稍显悚然的气氛营造赞,从一年后上路开始,骑士和一只不离不弃的漂亮小狐狸的试炼旅程逐步变得有趣起来,帮助幽灵找回失落的头颅,踏入巨人的领地,去抵达一个离奇的绿色承诺,坎妹太美了,我一度以为小狐狸就是坎妹变的;另外片中像听莎翁剧般的古英语台词格外文雅 #SFM341
Quite heavy both in visual appearance and symbolism, though not necessarily abundant in meaning and coherence. The somewhat progressive reinterpretation of the legend is hackneyed at best, pandering at worst
文学性很强,缺乏相关历史/宗教知识看得吃力。暴力突然,情绪太多了,编排好像没有编排。
不知道故事背景 看不明白
就像中国导演拍摄一个琵琶行给西方人看一般。没有了亚瑟王系列的故事基础,缺乏西方宗教文化的铺垫,看这个电影基本上就是云里雾里。甚至连在电影中做法的女巫都不认识是大名鼎鼎的摩根勒菲,也不知高文骑士在其中的背景和现在,以及未来。高文在一路上的种种行为,也无法通过和骑士精神相联系,然后进行分析。 这样看来,作为一个非西方,甚至非英国文化的观影者,只能把这个电影理解为 一个骑士的旅行。。
6/10。将诺奖作家的骨灰带回故土,棺材当作牌桌、百姓吃瓜憋笑,像更私人的《杰出公民》。后半段黑白转彩色,皮兰德娄的遗作《钉子》,完成双重告别。一阵海风带走剩余的骨灰,真温柔。并不了解这对导演兄弟,所以无感弟弟与哥哥漫长的告别。
原以为是商业片,但是没想到遭遇了这种中世纪舒缓叙事(坑爹的预告骗#%)
拍得非常漂亮,但这个典故有什么改编的意义吗?
7/10. 只想要爽片和动作大场面的观众还是洗洗睡吧。本片灰暗,缓慢,带着六百年前原著的道貌与荒诞。导演通过非常艺术化的影像语言,用高文爵士的荒野奇幻冒险为外衣,表现的却是其自省与求索的精神内核。
抛开鬼怪的配乐与华美的镜头,这就是一个懦弱之人最终成为骑士,取得自己荣誉的故事。
影像风格和一些处理倒是很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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