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中父亲提出要举家搬迁到英格兰生活,却遭到母亲坚决反对,反对理由是不想让孩子因为爱尔兰口音被同龄人嘲讽,但实际上是母亲自己不愿离开故乡。作为中国人,这就根本不是个问题。这种情况放在国内,还争什么啊,父母全都去海对岸工作了,留个祖孙相依为命的留守家庭。
导演说这是部“半自传体”,他以阿莫多瓦的《痛苦与荣耀》举例阐释了这种书写:虚构自传(auto fiction),在作品中明显涉及了一些创作者自身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事件,但在保持这种由剧作、表演和布景等等构建起来的“真实可信”基础上,创作者仍进行了极有成效、富有活力和韵律的艺术加工处理,以确保进行个体叙事的影像所必需的日常真实感。或许因为北爱尔兰问题距离我们现在或在我们国家所得到的信息过于少因此在看的时候有很多迷惑,只看到虽有暴乱但故意以孩童眼光淡化这一事件,存住家庭的美好,最终欢闹的街道人去楼空,留下老奶奶独守故乡。故乡是游子无论何时都要装进行囊随身携带的底味,片中的buddy是导演童年的化身,年近半百的导演在疫情封锁期间回首往事。对近景镜头进行精雕细琢,大量对称构图和横向运镜、景深镜头使用。
被critic & reviewers嘲得那麼難聽的理由大家心知肚明了,幸好進場前惡補了羅馬不然誰不被騙過去啊
没去电影院看因为怕我只能听懂十句话(。但总之我自己还是挺喜欢的,北美移民家庭人看到最后还是无法克制地哭了一会
同样是讲成长的故事,美国的成长和日本的成长就是风格迥异啊哈哈,挺喜欢这部的调调的,镜头感太棒了,小朋友的演技也很牛逼
这小男孩怎么这么油腻
彩色会让故事更生动,本来就是个活泼的故事和背景,就没必要去用黑白。何况你的配乐还那么流行。
属于那种没有多大野心,只是轻巧的讲述一场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无奈离乡的小片。没有过度渲染悲伤和离别,欢乐生活还是占主调。片尾的音乐和歌声终于对了味儿,巴士离开街角后还是会让人陷入失落。
我相信肯尼斯布拉纳说的,他确实没看过《罗马》,不然也不至于把这个片子拍成个爱尔兰版的《岁月神偷》。但他的摄影肯定看过《罗马》,不止一遍。
喜欢这个剧本,表面上是简单的《我11》,内在流动的是一种离开,一种不得不成人,瓜熟蒂落的离开,一种选择,一种万箭齐发,不选不是人的选择。我们不得不走向的岔路口太多了,不见得谁好谁坏,毕竟,情谊也在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毕竟,活着未必比死了好。想起普希金的那句: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
真是无聊,想要渲染情怀以及对于故土的那一份执着的思念,但是呢,除了精致的画面,以及欢喜交错的音乐之外,在剧情与人物之上,似乎没有什么能引发共鸣的地方。缺乏张力是整个作品给人的一种感受。能提名奥斯卡最佳影片真是看不明白。
Shedding tears in the theatre. Delicate, quiet, floating, and touching. Textbook-level shots and larger-than-life themes. Brilliant end and soundtracks.
这部电影,个人觉得还是很文艺很文艺的。
导演的戏剧出身,决定了他的风格,包括布景,台词,调度,音乐。也极其出色,尤其是爷爷和小主角的演技。
关于故乡的往事,形式感很强,但是剧作以及视听内核存在很大的问题,摄影和表演还可以,奥斯卡BP就比较难了。
搞不懂为什么会拿原创剧本奖,故事讲的有些散,事件也很分散,构图加了很多分。
配乐奇奇怪怪,使用随心所欲,风格变幻无穷
真是无聊,想要渲染情怀以及对于故土的那一份执着的思念,但是呢,除了精致的画面,以及欢喜交错的音乐之外,在剧情与人物之上,似乎没有什么能引发共鸣的地方。缺乏张力是整个作品给人的一种感受。能提名奥斯卡最佳影片真是看不明白。
黑白历史,彩色戏剧。人们总爱怀念历史,总爱留恋家乡,总爱在不安的时候浪漫一下。#6.5分#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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