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凯斯为三藩市一名资深警探,从21岁加入警界以来一直未能有所表现。雷吉汉蒙德为黑人区一名惯犯,从15岁起开始犯案累累。巧的是两人都想力图改变现况,而更巧的是两人竟然在同时间不期而遇,因此引发了一场争斗。
重刑犯艾伯特·刚茨在他的老搭档比利·拜尔的帮助下成功越狱,他们立即杀死了自己的同伙亨利·王,用假名字住进了三藩市的瓦尔登旅馆。年轻干探杰克·盖茨(Nick Nolte饰)郁不得志,酗酒成性。此番受命与同事VanZant 和Algren入住瓦尔登旅馆,调查名叫G. P. Polson的人,不想VanZant 和Algren被艾伯特所害。杰克欲为同事报仇,劝服上司Haden让他独立办案。杰克到监狱探视艾伯特从前的搭档雷吉·汉蒙德(Eddie Murphy饰),以减刑为由,希望雷吉帮助他抓捕艾伯特和比利,雷吉勉强答应,但杰克只能将其带出监狱48小时,更糟的是二人之间发生了争执并在垃圾填埋场大打出手。原来,雷吉在垃圾场停有一车,车上有他入狱前存的500000美元。现在,艾伯特绑架了知道车的位置的同伙路德的女友,逼路德将车找出。雷吉得知此事,为赶在返回监狱前保住那笔钱,不得不与杰克捐弃前嫌,协力追捕艾伯特……
感觉主角的设定有很多不可推敲之处,查了下果然是原著书中没有的人物。这种无父无母无孩无产的设定,给了电影某种“自由”,却也造成了遗憾?
期待已久 为了看它专门续了hulu的费 对这些nomads的处境非常sympathetic了 但电影是不是过于浪漫化了“游牧”的乐趣?
气氛镜头和音乐的堆砌没有很有效地展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前半段描绘美国nomad people的生活处境,后半段表现女主尝试却无法与世界重新产生连接的孤独。结尾把流浪归因为一段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关系是否可信?(这样的关系必然存在,但是否在影片里得到足够扎实的刻画?)
第一次真切从电影中感受到 原来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真的值得被拍成一部电影啊 我们真的可以做主角诶
都市生活对空间占有与不确定性的驱赶不可避免,乡土游牧却又饱含自然性风险。似乎“房车”在二者间做着一种温和的调停:给你空间,给你流动。
Empire on the road,女主无法定居下来好比卡西无法结束自我放逐做监护人,都是I can't beat it。 路上认识的人因为疾病家园家庭而停下,只有她没有家园也没有羁绊,没有目的也就没有目的地。拍得有些商业化,真底层可能路都上不了,上路的也不是tone都这么悲伤,有些玩户外的小夫妻就是觉得与众不同还省房租美滋滋得很,有情饮水饱。
不是无家可归,而是有过不去的心事不愿回家宁可浪迹天涯。
四星
大概可能有无字幕的原因,影片整体给我的感受与豆瓣剧情简介完全不同,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一种自主选择,而不是被迫。明明可以放弃她的破车,但女主宁可求人也要守护她移动的家;明明好多人邀请她留下来,她毅然上路。在山林中奔跑,收集一个个好看的石头…生活孤独却热爱
期待看到“不得不上路”的部分多一些从而引发一些批判,但看到的似乎多是他们主动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太浪漫化了吧~
我在辽阔的荒原行驶着毫无畏惧与一无所有的自由,在那无依之地,才是我内心真正的落脚地——这部片子说的是解脱。一开始你是被迫上路的,就好像一个病能保守治的可能性被扼杀了,只能动手术。然后在路上,在手术的无奈和悲凉中,你却慢慢体会出无所依的圆满与自在。毕竟,有依靠的温暖终归是短暂的、是有条件的、是束缚的另一个面具、是骗你的。
“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EP.11-14 《鼓屋敷篇》
而你如仲夏繁茂不凋谢
我可太喜欢女主了,她好适合这个角色!好想看她演马男波杰克里的戴安!
1.新游牧群体
不是无家可归,而是有过不去的心事不愿回家宁可浪迹天涯。
可以迅速让人平静下来的影片,或许也是平静时候才适合观看的影片。关于人的选择,人的矛盾,人的执着。原来在路上的人最恋家,最坚强的人最寂寞。几次想要落泪又忍了回去,觉得这样才配和她一样拥有孤独。(唯一的缺点也是最致命的一点就是太工整太学院了)
剪辑和叙事的果断和延宕导致整部片子的时间和空间都比较模糊,更像是动物迁徙一般无知无觉,我觉得是优点。
又细腻又克制,孤独且温柔。像看纪录片一样,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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