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一直想要成为一名警察,如今他终于梦想成真,成了警官杰斯特的搭档。A先生是一个善于利用高科技的国际惯偷,在完成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偷窃任务后,他的下一个目标锁定在了印度的孟买。警方得到消息后,将这个任务交给了阿里和杰斯特。在孟买,A先生也找到了他的搭档——一个貌美而聪明的女贼。阿里和杰斯特他们能抓到A先生么?...
追求梦想真的不易,ps在看完的凌晨看到了史蒂芬桑德海姆去世的消息🙏
美国梦主旋律电影。以歌舞类型来呈现,叙事支零破碎,大幅消解了主人公原型本身浓厚的悲剧色彩。加菲与原型相比只有形似,表演出了年轻人的激情,却没什么艺术家气质。但此类悲剧艺术家的传记片,总是会博得颁奖季的青睐,啧啧啧。
AG还是更适合舞台,特写下的脸除了苦情再也没有别的情绪,但是肢体确实很好,传记片➕音乐剧片的设置也没有加分太多
和La La Land带来的感触是不一样的,那部更加剧情,侧重情节的冲击和跌宕。但是这部,戛然而止的生命和颓废的大环境,里面敬业的演员和精彩的音乐,的确是用心之作。RIP Mr.Larson
30岁时最好也最让人绝望的一句话就是:你很棒,继续加油。加菲的造型太像大山了
本来就是想随便看看,然后放下了手机专心看完了整部电影
音乐剧人致敬音乐剧人,本片也改编自拉森的音乐剧自传。节奏和情绪演绎(真人与音乐段落跳接)很有趣,可惜没在大屏幕看,但感觉看现场最合适。印象最深是和女友争吵那场戏。
百老汇圈为了纪念Jonanthan Larsen的诚意献礼。诚意满满但是LMM做导演不太行…七零八碎地往gig里面塞剧情结果两头都别扭。加菲还是一贯的用力型。Vanessa H 不配。龙套卡司显然是LMM在以导演的借口追星。虽说舞台版的三人表演的灵气是难以复制,电影处理也太僵硬了。
life is too short to idle around. 30岁了,还是没有过多的成绩,tick, tick, let's not let the boom happen
'三十而立这种东西怎么全世界都一样的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总是没有时间了,为什么一切永远都做不完,为什么我不能永远做个小孩子
Sunday推倒餐厅墙壁那段太音乐剧了
我大概就是不喜欢musical period
本片的片名来自他的另一部同名音乐剧,虽然我不太爱看音乐舞蹈片,但这部电影里的表演和歌曲还是挺有感染力的,因为他的歌曲内容大部分来自他自己的生活,所以他的成功因此而改变了音乐剧的定义。
非常无趣,只剩导演的一腔热情。加菲演技有点过誉,他适合演自带圣光的角色,某些时刻很动人,但没有辨识度,和其他形象没什么区别(如《血战钢锯岭》)。歌不好听,因为Larson的那首Come to Your Senses勉强给及格分吧。
不喜欢,别营销最佳歌舞片了,故事很无聊很烂,到后半段才渐入佳境了一丢丢…爱乐之城可以甩这个电影九条街。
No.3 有人活得像夜晚的星,不需要天天为人指路,却能长久安慰失意的路人。
石头姐有《爱乐之城》,现在加菲有《倒数时刻》了。其实开始有点get不到这个略神经质的拉森,但后半集完全被感动了,幻想女友演唱那首泳池里憋出的单曲,还有和michael的神仙友谊,以及最后跟女友的重逢都很戳。加菲把一个有点jerk的艺术家塑造的很好
蛮有意思,用了音乐剧,电影,MV穿插形式,让我觉得很有新意。那个sunday的片段很有意思,“一群傻子应该在周日上午在家里,非要在这个铝合金材质的餐厅里花钱喝冷的合成果汁和微波炉贝果”,笑4
旋转镜头的转场妙用:正脸—右转至右侧脸—继续右转至视线处—场景已然从现实转变为想象。/ 有些演员的演技有些生涩,那1s本不该直视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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