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 genius brothers grow up and grow apart as one becomes a successful surgeon and the other pursues a drug-fueled high life.
我疑惑的是这些导演怎么就不能把剧本好好打磨打磨
太低成本的动作片了。三主演疲态尽显。尤其是连姆尼森,真心希望不要再演动作片了。
开始看的时候觉得是退休人员内卷,看到最后感悟,年龄从不是做什么不做什么的理由,人会老,心不会!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早知道能这样一刀头 个么这个老头头也不用这么忙活了呀
还行吧,人性如此,节奏紧凑,没什么特别的,结局从两人分开就料到了
以后老连姆演杀手的片子可以直接pass了。
拍的啥呀这都是…好人不是好人,杀手不是杀手,太无聊了啦!
一无是处,中老年人自嗨爽片,问题一点也不爽
慨然赴死迎枪火,以暴止恶多无奈。
杀手也有原则。比 杀手没有假期 多点的是还 后继有人。
人为财死之小菜鸟荒野拾金记~趁人之危加价杀狗如麻的一看就知道是坏人嘛,还敢让他知道有金子真不怕被灭口...=。=
两星半吧。开始失忆的杀手男一号在手臂上写备忘录时想起了诺兰的记忆碎片。镜头一转,记忆碎片的主角是警察男二号。两个主角在电影半程才开始接触。莫妮卡美人迟暮不忍心看啊。最后结尾以暴制暴是个什么鬼。
整体来说电影的质量3星吧,但前段剧情真的很拖沓…难不成就是为了114分钟的大片感而拉长的? 其实剪个100分钟足矣
本来想看看,但主角又烂大街的失忆了,果断放弃。
看完才发现是马丁·坎贝尔作品,动作片大咖一直在线。老尼森的硬汉本色终于有了些新意。痴呆症健忘不如杀的干脆,死的随性!只可惜了贝鲁奇那杯红酒。
要不是因为有连姆·尼森和莫妮卡·贝鲁奇,这么老套的故事拍得又那么拉跨。怎么可能还会有5.8分。况且两位主演都已经老了去掉他们,3.8差不多了。
16-40美国《记忆》
虽然大家给的评分不高,但最后的割喉还是大快人心,喜欢墨西哥警察
老了呀老了,演了个老人,杀手有点强行变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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