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本片跟随记录了素有当代行为艺术祖母之美誉的塞尔维亚行为艺术家玛瑞娜·阿布拉莫维克(玛瑞娜·阿布拉莫维克 Marina Abramovic 饰)于2010年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举行的大型回顾展Marina Abramovic: The Artist Is Present的全过程。该次展览中,艺术家曾经最著名的几件行为艺术作品通过受邀的30位年轻当代艺术家重现,而玛瑞娜·阿布拉莫维克本人则在对艺术与人类无限的追逐反思中再次创作了一件惊世骇俗却又动人心扉的行为艺术作品。同时本片还回顾了玛瑞娜·阿布拉莫维克与曾经的灵魂伴侣Ulay之间的爱恨情仇。而Ulay与玛瑞娜在表演现场的和解也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评论:

  • 卫博 8小时前 :

    看上去像一场大型的艺术SM表演,气质比较贴近柯南伯格早期的《裸体午餐》。除了他没有人能拍出来。

  • 允恨蕊 6小时前 :

    略微有些失望,古早的哈姆雷特,依旧带着悲伤与复仇的面具,但在蛮荒且古老的土地上,他的吼叫更像是一只野兽而不是决心复仇的王子,长镜头虽多,但沉缓笨拙,安雅虽漂亮,但与这部电影的气质亦格格不入。

  • 夷妙意 5小时前 :

    并不宏大,实现的只有速率,但却丧失了其余的语调。说到底,我们并不讨厌景观,只是痛恨它的空壳

  • 戎半槐 3小时前 :

    skrek mycket.

  • 势天恩 1小时前 :

    北欧梦跟武侠梦大抵差不多,血债血偿,虽死犹生

  • 抗诗兰 3小时前 :

    看完了!其实是三星半啦,但蛮喜欢最后的结尾所以直接打了四星。是心目中的神仙卡司🥰这种类型应该很小众?但我很爱!之前看柯南堡的电影就很爱,算上这次他和v已经四搭吧🥺

  • 敏晓楠 1小时前 :

    第一部柯南伯格,跟《钛》是差不多的路子,通过身体的变异与对应的手术来表现外部世界对人类生存施加的压力与人类运用现代逻辑的反抗,身体是一个载体,是内外交流交锋的场域,而身体又就是人类本身,身体的变形变异正说明人类整体或个体被现代社会扭曲,异化,规训,而手术则表现了人类渴望超越摆脱,却因为高度内在其中而不能够的困境。《钛》更多是女性议题,《未来罪行》是更宏观的人类议题

  • 旭初 6小时前 :

    Plastic is the modern food.

  • 仇秀雅 3小时前 :

    导演一以贯之的风格,让电影自始至终都渗透着潮湿且肮脏的暴力和美感。它不是一个简单的王子复仇,它更像是一场在无尽暴力和血腥笼罩之下、无限轮回的命运传说。

  • 丰冷菱 8小时前 :

    这种导演拿到更高预算应该是一件好事,可是就像《灯塔》里解构普罗米修斯令我不齿,还原王子复仇的原型我亦看不见生存还是毁灭的答卷,又或者,艾格斯的答案过于反文明且黑暗,我不想看见?

  • 夔昊伟 3小时前 :

    不知道为啥北美评分那么高哇。

  • 彦云 9小时前 :

    看来导演本意是为了展示维京文化,但说实话,现在维京文化已经不算很新鲜了,众多的影视剧尤其是游戏已经很充分地表现了维京文化,说到底还是野蛮人的残暴文化,不会上瘾的。

  • 亓官畅然 5小时前 :

    其实所有游牧民族 部落风情的电影 都是王子复仇记 狮子王 的故事大纲 only the scenes and the leads can make them outstanding unfortunately not this one. Anya looks beautiful but not viking enough.

  • 刚香巧 8小时前 :

    一个蛇蝎女人引发的一场复仇,杀她们一家真是活该

  • 帛语蝶 5小时前 :

    豆瓣并不算高的评分或许体现了观影的期待偏差。对于哈姆雷特的故事设定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往叙事方向走,嫁接到北欧的历史环境,自然也不会是史诗的规模,特殊的神话和宗教崇拜体系下,一贯独特的色彩和运镜,最终呈现的,定是满足小众口味的融合菜码而已,我蛮喜欢。

  • 壬景行 8小时前 :

    史诗般的血腥,原始,与欲望。和沙丘一样在当下尤为难得,维伦纽瓦和罗伯特艾格斯都用自己方式,赋予古老的故事新的生命。复仇的怒火会因希望与爱熄灭,但为了守护这份爱,我们还是义无反顾的跟随命运丝线的牵引,走向自己宿命的结局。

  • 初俊 9小时前 :

    作者自我表达和作者自我沉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我感觉导演明显分不太清楚。下次再有这么大笔钱,真的不如给我,我雇个导演拍闺蜜的北欧同人小说,保证比这个好看多了。@好莱坞

  • 俟雅秀 1小时前 :

    不知道为啥北美评分那么高哇。

  • 克莉 0小时前 :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 华梓 4小时前 :

    一般般,PS:我要是反派,一定先把对手的手脚都剁了然后再磨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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