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LMM的处女作完成度很高,加菲的表演飞跃令人惊喜,确实是对标爱乐之城的电影,一样拍三十岁前年轻人追梦的处境,一样有很多对于经典的致敬,也……不得不说,一样的通俗,感染力来自于故事外部而非故事内部。爱乐之城的感染力来自于观众自身经历和情感的代入,而这部则更针对本身就对宽街有情怀的音乐剧观众,剧情和人物本身有很多单薄的、甚至是悬浮的地方,脱离了更为真实具体的挣扎(譬如90年代艰难的LGBT运动,包括舞台上的和舞台下的),显得中二有余但悲壮不足。
低于预期,可能豆瓣人均百老汇百事通吧,一部以音乐剧为题材的电影如果旁人觉得不好听或者有壁,就已经会掉分了,我比较俗,爱乐之城马戏之王我都看了三遍以上,这部最戳我的反而是larson30岁即将到来却自觉一事无成的焦虑,同样接近30却一事无成的我看的很有代入感,加菲的表演也十分精彩,让影片不至于太看/听不下去
在三十岁之前几个月看这部电影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不会有人在意那些落下的不同步调者,
使用音乐剧作为全片载体是对原型的最大尊重,重要的是首首好听。
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电影剧情就是套路励志片嘛,歌曲一般吧,算不上多好听。
泳池那场戏很有创造力。故事选取了主角年满30岁之前的那段潦倒时光去讲,视角也挺独特。
Fear or Love…
今日はふたたび 來ぬものを。」
大型音乐剧,剪辑非常棒。吵架分手的时候心里还想着怎么写成歌,太真实了。。
勇敢去爱
Don’t know which is the worst, the music, the singing or the story #134
但也说了凡事尽力而为
【3.0】观影最大的障碍在于,这个传记片主人公的心路历程和生平事迹于我而言毫无吸引力,所以LMM给再多花哨的歌舞剧表演形式也是白费力气。
不应该叫tick tick boom,应该叫tear tear boom!简直催泪弹一般的存在!加菲贡献出了极精湛甚至有些灵魂附体一般的演技,无怪乎国外有人给出的评论是今晚没有看到加菲,而是看到乔纳森拉尔森回到了人间待了两个小时!观看此片的时候,桑德海姆也离世了,了解到桑德海姆虽然并不看好拉尔森的作品类型,但是对他不懈坚持的精神还是大加赞赏的,觉得拉尔森就差那么一点儿运气,晚去世两天,就可以亲眼见证自己的成功,见证自己改变了当代USA音乐剧的表现形式!要我说拉尔森就是被自己的矜矜业业全力以赴不放过任何一个锻炼自己作曲能力的要强精神给累着了!此外喜欢磕cp的也满足了,毕竟两个现在分道扬镳的前情侣都演了音乐剧电影。还有就是这片是真宽街团建,肉眼可见好多熟面孔!催人泪下,值得一看!
百感交集。对宽街和NYC的爱,林漫威永远能表达得到位。Rent是在我刚到纽约的第二个月结束了长达12年的演出,很遗憾没能看到。但教授和房东都安利过,加上看了各种视频,所以四舍五入就算看过了,当然影片中并没有太多关于Rent的着墨,而聚焦于Jonathan Larson。剧情节奏把握得很好,一直都有秒针在倒数的感觉。创作,生活,恋爱,哪一件事又不是在倒数呢?明天随时可能失去一切,唯有当下必须抓住。
用Jon自己的音乐剧《Tick, Tick...BOOM!》改编成了他自己传记片,形式很妙。电影形式的紧迫感非常明显,LMM本就是把握节奏的一把好手。只不过感觉,好像还是情绪不够。原版《Tick, Tick...BOOM!》音乐剧live单独拎一首歌出来,都比电影里表现的情绪强烈得多。或许是因为电影有一个情绪递进的需要?还是因为加菲在唱歌的表达上不如音乐剧演员?或者是一切的表现都还过于流于形式?||给三星完全是因为在一个好片的要求上看这部有些低于预期了。但是跨到四星去的话,以这部电影的呈现感觉尚不够。
其实不如说是一部加菲的粉丝献礼片,什么都有。搞艺术的人的故事总是大同小异,总是离不开和生活中的贫穷、死生病痛较劲,总是不免在爱中错失,总是会选择放弃理想化而向商业屈服。Rent那种风格一直是我不太喜欢的,所以无法全情投入。倒还是频频戳中了。
加菲真的有才,从战争片硬汉到穿梭市井的超英,再到为梦想的癫狂音乐剧作者都能驾驭。重重叠叠的阿卡贝拉加适时切入的其他乐器真的很爽。“剧作家就是要一部接着一部写作品,希望能有所回应。继续创作吧,孩子,写你熟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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