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耳朵和短尾巴两只小兔子是好朋友。一天,它俩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很大的蘑菇。为了争要这个蘑菇,两个好朋友争吵起来,树上的小松鼠见了直笑话它们。长耳朵感到很不好意思,要求短尾巴把蘑菇给它看看就行了。它拿起大蘑菇左看右看,总看不够。短尾巴生怕长耳朵不还给它,就去抢,由于用力太猛,蘑菇被弄碎了。于是它俩又互相埋怨并打起架来。老松鼠批评它们不该打架,短尾巴很不乐意,它赌气离开长耳朵,独自采蘑菇去了。不料,突然下了大雨,短尾巴被瀑布冲到山沟底下,满满的一篮蘑菇也都撒了。这时,长耳朵冒雨找到短尾巴,把它从沟底救了上来。短尾巴感动地检讨了自己的错误,两只小兔子又和好如初了。
题目恰如其分,名誉,地位,财富,尊重……不过都是花花世界的过眼云烟,一切都是虚无,幻象都将湮灭……另外太喜欢女主的样子和身材了,肉肉的,完美
-有趣?是肤浅;
男主作为老江湖这一设定,很多行为并不像老江湖该有的作为。
nethan一出场我:他要不是同性恋我吞一千斤铁。 哦原来他就是多兰
场景,服装,音乐都超一流。 经典之所以是经典,在于其永不过时。或者说时代再如何进步,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 因此看到了太多了可以折射的影子。
the legend will be legend
当理想变成借口 欲望就会吞噬所有 折射媒体和政治的乱象 人类真的毫无进步
为啥我脑补了一出多兰侯爵夫人利用他人脉资源给夏东导演拍这部戏的画面呢?毕竟才华这玩意儿,要靠贵族血统砸,也要靠全场最高价砸。
巴尔扎克之所以永远不会过时,就是因为他笔下的故事,在内核上是跨时代的。这样一个憧憬繁华都市和上流社会的年轻人,他拥有才华,又恰巧还有一些运气和决心,于是便在浮躁的巴黎展开了他自以为是的拳脚。可是人心啊,又怎么会满足于当下呢?一旦打开了野心的大门,猛兽便会分分钟将你吞噬,更何况是这类毫无家底的小镇青年。
泛滥的旁白损害了整部片子的气质,导演明显缺乏用影像叙事的能力。巴尔扎克的原著应该更厉害,把整个泡沫社会以及其中异化的人尽数尸解。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浮华的巴黎勾起的欲念如同海市蜃楼,终会幻灭。喜欢简单通俗易懂的叙事方式
Allociné的评分还挺高的,电影院看的我觉得也还ok。就是正片2h30,无数次我都在走神,但是不妨碍get故事情节。剧院 记者 贵族 很多主题可以挖一挖!
等到揭露大前提,就必须要面对这个创作本身的问题。不过整体上对老式西部故事的气质把控还是挺不错的。
3.5 本杰明和多兰演得都不太行是怎么拿奖提名的
笔锋与爱,两种力量的较量。却输给了政治家!
巴尔扎克的原著很扎实,改编得也很成功,复辟时期巴黎社会众生相,去年能战胜其他众多强片获得凯撒奖当之无愧。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Vincent真的好会选角色…虽然拍得不算太好,但巴尔扎克拍电影比读起来更有趣哈哈哈哈哈。最重要的是印证了那句话,确实,总有人写的东西会被留下,会被记住。
电影只是拍摄出粗糙的框架,和情节,而原著是将十九世纪王朝复辟时的巴黎中的政治,宗教,人性,生活,爱情,活灵活现的描写出来,什么是阶层的差距,什么是贵族,什么是现实世界的规律,其中都有答案。
虽然是巴尔扎克时代的故事,但仍与如今的现实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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