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农家子弟狄云,自幼随师父铁锁横江戚长发和师妹戚芳习武务农。
一天戚长发多年未见的师兄万震山派弟子来请戚长发去作客。三人到了万家。先是逢大盗吕通前来寻仇,狄云拼着受伤打退了吕通,却反而见疑于万家。先是万震山的八个弟子深夜寻衅,打了他一通。第二天他气不过他们的奚落嘲笑,用从一个老乞丐处学来的几招剑法回敬了其中几人。万震山疑心戚长发已学得师门不传之秘连城剑法又教给狄云,遂将戚长发诱入房中击杀,却又伪造现场反诬戚长发击伤了他而逃走,而已意犹未尽,复又设下圈套将见义勇为前往捉贼的狄云裁赃诬为强奸偷盗犯,打入死牢。万震山的儿子万圭假作好人,让戚芳以为他出钱出力想让狄云尽早出狱,其实却是买通官府将狄云轻罪重办。戚芳信以为真,又认定狄云确有其罪,虽然感情仍在,但对狄云也感到伤心和失望,终于嫁给了万圭。
狄云悲愤伤心交加,在狱中自暴自弃。同室的一个疯囚犯又以为他是奸细,对他拳脚相加。但在他呆了三年之后,万念俱灰,上吊自尽时,那疯汉却救活了他,并告诉他自己名叫丁典,因为从戚长发、万震山的师父手上得到了一部连城剑诀,为众多武林人物所追逐,流落江湖,认识了一个叫做凌退思的知府的女儿凌霜华,两人一见倾心。 知府却以女儿为要胁逼他交出连城诀,不久后又将他打入大牢、这几年他已练成了绝顶内功神照功。狄云第一次听说了自己师父是个阴险毒辣、城府极深的人,听说他和自己的两个师伯竟联手杀了师祖,但也只是将信将疑。
丁典要传他神照功。他先是不愿学,后来想到报仇便学了起来,又过两年,他和丁典已是情如兄弟,倒觉外面人心险诈,呆在狱中反而平安。但丁典心系凌霜华,遂在一天晚上双双越狱而出,夜探凌知府家不料凌霜华已死,凌知府竟在女儿的棺上涂了无可就药的金波旬花毒。丁典大恸之下抚棺痛哭,中毒极深。 狄云助丁典击退凌知府的人,逃至一废园,万震山的几个弟子又追踪而来丁典和狄云拼死歼了来敌,丁典嘱他将来把他和凌霜华合葬后即死去。
狄云慌乱中逃到戚芳家,见到戚芳带着与他同样小名“空心菜”的女儿,伤痛欲绝,神智昏迷,格斗中与万圭同时昏过去。醒来已在长江边的一只小船上,便飘流而下。不久在江边一座破庙里碰上西藏血刀门下的一个凶僧宝象,宝象饿急了要吃他,却被他无意中用两只毒老鼠毒死。
他因衣衫已破,便穿上宝象的僧袍,不料在长江边一场鱼贩子的争斗中被误认为是血刀门的小淫僧。在他帮了中原武林南四奇门下铃剑双侠的忙后反为所仇,正要被擒,血刀门的掌门血刀老祖赶来救了他,并掳去水岱之女水笙。血刀老祖也误认为他是自己的徒孙,带了他和水笙一起逃走,水笙的父亲水岱及另外陆、刘、花三奇率领众多好手一路追来。双方到了川藏边界的一座大雪山中,适逢雪崩,都被堵在山里。 经过一场拼斗,血刀老祖杀了陆、刘、水三人,四奇中位居第二的花铁干却临危屈膝,降了血刀老祖。待得血刀老祖发现狄云并非徒孙且暗助敌人,要杀他时,狄云因喉咙被扼,气塞之下神照功反而水到渠成,杀了血刀老祖。之后花铁干凶相毕露,既想杀了狄云和水笙灭口,又要吃几位义兄义弟的尸体。狄云拼死卫护水笙及她父亲的尸体,并为水笙打鹰充饥,终于使水笙对他消除了误会。 第二年春天雪化后,被堵在山外的许多中原高手又入山来。花铁干怕水笙揭露真相,反诬水笙与狄云苟且,使水笙的旧情人汪啸风反情为仇。狄云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为水笙的清白辩护,反使人更信其事。在水笙的哀求下,狄云只得只身离去。
他赶回家乡寻找师父,却正好遇上在那儿挖宝的二师伯言达平和大师伯万震山为连城剑谱而火并,万圭中毒,言达平受伤。狄云救出言达平,问明他师门的种种真相,这才知道自己的师父确是个坏人,而这个当年曾扮成老乞丐于他有恩的二师怕也不是好人。他赶去江陵万家,原想杀万氏父子报仇,但经不住戚芳哀求,反而违心地救了万圭。不料万圭父子发现戚芳可疑,竞反而要杀拿解药救他们的戚芳。狄云赶来救了戚芳,出门之后,戚芳借口又回去救了万氏父子,终于为万氏父于所杀。 狄云将连城剑谱的秘密刻写在江陵城墙上,想引出万氏父子报仇,却因此目睹了万震山、言达平及死里逃生的戚长发三人间的火并。他在危急关头救了师父,师父却反而要杀他。等到凌知府、花铁干、汪啸风等入一拥而入抢夺宝藏并因此一个个毒发疯狂时,他最终看穿了世事人心。在将丁典和凌霜华合葬之后,他孤身单骑又回到了川边的那座大雪山里,打算在这永无机心和凶险的地方僻居终生,出乎他的意外,水笙正等在那儿,并说知道他一定会来的。 此书为金庸早期作品,是他为纪念小时候家里一个被人冤枉终生不幸的老长工写的。语言质朴生动,情节紧凑,故事感人,全书充满了一股悲愤之气,读来令人如鲠在喉。虽然在文化底蕴上远不及作者的其它一些长篇巨著,但写世态,写人心,写至情至爱,动人心魄,远远超出了一般武侠小说的表现范畴,甚至亦非“性情”二字所能概括,可说是金庸作品中的奇特之作。
断断续续看了一个周 足以证明乏善可陈 故事老套 歌曲平庸 于我唯一亮点竟是许久未见的歌舞青春女主角 瞬间把我拉回青葱的初中
又是那种把后台故事搬上前台的歌舞片,有剧情起伏有人物成长弧光,爱情友情一应俱全,就是没说清楚作者的创作困境和突破到底是为了啥,可说是有形无神。全片的歌除了关键性的那一首之外基本都没法听。
而那些强行想要扣题和拔高立意的部分,也因整体影像感的缺失而失效。
johnny wants to hide
压力来自于自己和别人比较
"you start writing the next one, and after you finish that one, you start on the next, and on and on, that's what it is to be a writer."
这才是能淋漓呈现当下流媒优势的音像制品,尽管电影语法/结构性较弱,LMM还是为其注入了难得轻逸的律动感。两种艺术体裁的融合不止体现于即兴唱段,还有情绪和画面的巧妙对接(泳道幻化成的五线谱,经典的天台抒情段落,偌大体育场内孤独的钢琴)。喜欢用脱口秀做scene-switching point的创意,观众直到结尾才露面,是对叙事上自传式口吻的印证。很多细节固然还可以深挖,但维持在目前的水平业已令人动容。生命倒计时前的任性执着,恰到好处的鸡血和感伤。
我觉得加菲是我今年看过的所有歌舞片里最好的非音乐剧出身的演员了,不过他和希普的声音还是跟哈金斯没法比。
最喜欢亚历山德拉·希普的嗓音。
作为传记片来说,形体和表达方式其实非常一般,加菲尽最大的能力在复刻和诠释乔纳森·拉森的半生。胜在情感真挚和每一首音乐都很好听。从默默无名再到生活撂倒,见证一个一个朋友的离去,巨大的声音摧毁了他。加菲的表演很好,好几场戏有闪光。更多的情况我会觉得乔纳森的一生就像胡波,他们都是被锯断腿的大象,一个是无奈而死,后则是无奈而生。音乐电影的魅力就是享受当下,活在当下,足矣。/记忆衰退,毫无感觉。
你完全可以相信安德鲁加菲尔德Andrew Garfield
同为LMM的作品,比起《In the Heights》,我更喜欢这部(好多重合的演员),不仅剧情跟紧凑,歌曲也更好,加菲的表演很加分。ITH中只有一首印象深刻的歌,这部则太多了,最喜欢的还是Therapy,特别是歌词,笑死我了:I'm saying I feel bad, that you feel bad;About me feeling bad, about you feeling bad;About what I said, about what you said;About me not being able to share a feeling。
今年我三十岁了。客观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为自己绝对属于不认真生活的那一挂,所以总是会被认真活着努力追梦的人打动…并且还有那么好听的音乐。
选取三十岁前夕的工作坊筹备作为主要事件,它不是真的最后营救,却有效地映照出当时当地戏里戏外的遭遇和心情。跳脱的歌舞和纪实的传记类型,在一种相似的怀旧情愫中完成了合奏。
口水歌真不好听,故事线和情感线毫无波澜,技法一般,言之无物,题材吃香是唯一的亮点吧。加菲猫煽情起来,他不尴尬,别人很尴尬。
加菲真的有才,从战争片硬汉到穿梭市井的超英,再到为梦想的癫狂音乐剧作者都能驾驭。重重叠叠的阿卡贝拉加适时切入的其他乐器真的很爽。“剧作家就是要一部接着一部写作品,希望能有所回应。继续创作吧,孩子,写你熟悉的东西。”
艺术创作者具社会责任感是好事,但请先跳出自我感动的圈子,通篇现实与理想的矛盾撞击,关于所谓的“关注社会问题”的毒品和艾滋等只存在于枝蔓当中些微带过,如果不了解Jon的生平,也很难理解他的年龄焦虑。拍摄手法和布景还是太舞台,包括加菲的表演在内重点都在于谷情绪,创作者的传记侧重在创作是无可厚非,但对于人物塑造会不会太单薄?还有最重要的,音乐真的过耳即忘,也不是不好,就是还不够。我个人是很能get那种燃烧生命为了一件事的人物或作品,但不包括这一部。
从开场便知这是这是一出无解悲剧,从各个方面都沉湎所谓梦的光芒里。
神奇的音乐剧,热血的音乐人。原来成功在“下一次”。
本片的英文名直译过来就是“滴答,滴答……嘣!”这是一部传记歌舞片,讲述的是乔纳森追逐梦想的故事,看得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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