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大龄废柴青年郑天虎(王小虎 饰)因拖欠房租与兄弟林胖子(程野 饰)跑路,误入戏班遭遇军阀张大昌(张家豪 饰)突击搜查。为了保护天虎与林胖子,戏班班主不得已收两兄弟为徒。天虎对戏班台柱子天秀(陈爽 饰)一见钟情,不曾想戏班暗中竟是革命党人的联络点,两兄弟闹出一连串啼笑皆非的囧事。是明哲保身继续做个普通老百姓?还是扛起家国大义做个男子汉?天虎陷入了抉择......
视觉上再标榜先锋也无法掩盖陈旧的猎奇内核。经历了去年的《钛》和今年的《未来罪行》,我开始害怕自己不够变态而与电影艺术格格不入了。
观看过程中我心说这抓玛的莎士比亚风咋这么熟悉呢,合着是<灯塔>导演作品,得~啥也不(裂)说(开)了
相当有趣,甚至在一些单场戏里变成了某种具有荒诞喜剧气质的恐怖片。必须要承认剧作与价值观的老套保守,制片厂与导演撕扯的痕迹也足够明显,但电影终究是视听语言的艺术,Eggers运用艺术电影级别的调度搭载神秘主义与类型元素,最终达成了一种妖异的“美感”与“爽感”(尽管根据场外信息来看这也许是制片厂逼迫的结果)如果真的要靠所谓的“大片”把观众留在电影院,那我宁愿选这部而不是“三虫同框”
1.5 / 倒也勉强能放到艾格斯重述传说故事的脉络里去。只不过完全没有前两部那种重构语气的决心,而只有改个情节然后吼些一句话意图的表层罢了。以及建议男一男二的片段单独剪个片子吧,不需要全程假高潮地搞这么冗长靴靴。
可以消化塑料到底是变异还是进化?
感觉还能够更作者化一点…..我的意思就是那些个明显很好莱坞的感情线动作戏可以再省省…..看完虽然感觉有点被吵到,不过这年头还能做到服化道这么还原的古装片,真的要且看且珍惜,整体观感还是很令人满意的。罗格斯的仪式感和神秘感贯穿了他整个创作生涯,通常来说这类导演的作品不要试图去理解,而要试图去感受。
维京化(cult)阿姆雷特(英音)。
还怕缘悭,不忍分离人世间~ahhhh
大银幕。失望透顶,和看一个超长预告片别无二致。属于两不靠,不伦不类的,很奇怪的一片,类型化纯度不够,爽感的获取被抑制,但另一方面有着这样的制片规模你又不可能做出一部完全作者化的电影。前面很多时候都在尽量避免分切镜头,弃用多机位拍摄,选用平滑的移动长镜头调度取而代之,但显然像最后火山口的叔侄大战你不可能还这么拍,你不得不去做更多的镜头分切来分解动作,否则不仅没有燃点,疼痛感也不强烈,情绪和动作的爆点终究还是依靠了分镜,所以到制胜一击时马上切至了全景。在拍法上我感觉艾格斯的本意是追求更多从容平缓的长镜头段落,但我认为大体并不适用,以艺术片的运镜方式来拍摄激烈的战斗场面值得商榷,主角的野性和怒气从未感染摄影机,全片的镜头都在诉诸一种平静的冷异感,摄影机与角色各自为战,渐次拉开了同观众的心理距离。
太多自怨自哀的解构型对话,反而浪费了设定和人类未来大环境的描述。所谓新旧两派和真正的“罪行”都只是浅浅而谈
好吧,这部乡村暗黑版的王子复仇记。。。也太没内容了。。。小学生作文选吗。。。
就会鬼吼鬼叫,群像都觉得自己是狼族后裔,所以每个人都在扯着嗓子嚎叫,一说对白就压低嗓门装逼,全程废话连篇,弱智阴谋论,穷酸项目,没有大场面,每个演员竭尽所能,但是如同笑话,真的如坐针毡,《灯塔》导演走失水平之作。
未来世界的freak show,被重定义的“内在美”之下名副其实的Pain art,身体即现实,Surgery成了new sex,Body horror向的进化不失为环保上另辟蹊径的解决方案了,值得大力拥抱,好的。
其实所有游牧民族 部落风情的电影 都是王子复仇记 狮子王 的故事大纲 only the scenes and the leads can make them outstanding unfortunately not this one. Anya looks beautiful but not viking enough.
Caprice的协助成为新的性交形式
是什么样的勇气让大厂投了这么多钱。。。老土的剧情 #欧美人也不想看王子复仇记
摄影还是贾琳·布拉什克,这次虽是彩色片,但里面除了日间的外景,大部分场景都拍出黑白质感,调子基本和《灯塔》一样是黑白的。无论是夜晚的阴郁、室内橘色火光的映衬,都用单色处理,加深了戏剧的氛围和感受的力量。类似这种印象深的还有1950年代的《白鲸记》和《花都艳舞》的芭蕾部分。
3.5。顯然,當大銀幕觀眾因為沈浸感接納了完全由神話儀式建立的劇作節奏後,本片絕對沒有在質量上過於粗疏。只是在艾格斯個人維度,其中不僅大量穿插前作元素作為補丁,吵鬧的台詞削弱了各類儀式的嚴肅性。更糟糕的是,此種對於復仇神話毫無思辨的一比一搬演,似乎更加坐實了他在炫目技法之下內核空洞的可能性。希望他別再接這麼大製作了。
完全提不起想继续的兴趣,但还是有始有终坚持看完了!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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